本报聊城9月25日讯(记者 孟凡萧) 23日,文轩中学附近一家店铺被盗。24日,店主将将监控拍到的图像打印出来,张贴在学校附近,想震慑小偷,并提醒附近商家提高警惕。 24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在龙山西街文轩中学附近和聊城一中附近发现有张贴的两张A4打印纸,打印纸上边是7张监控截图,图中男女图像比较清晰,在每张照片上附有文字说明。这几张截图显示监控是在2013年9月23日下午2点30分左右拍摄的。打印纸上附着的文字称,带河南口音的一男一女在聊城多家超市副食店实施花假钱或到店中偷窃诈骗活动,他们已掌握部分线索,提醒各商家注意,见到并报警。并留下了报警电话。“张贴小偷图像主要是想震慑小偷并提醒商家提高警惕。”在龙山西街一中附近张贴小偷图像的一名男子说。 鲁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强表示,店主张贴小偷图像行为属于处理方式不当,如若真的有物品被盗,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店主没有权利对外发布监控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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