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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未到,部分购物店提前关门 |
旅行社下“封杀令”,购物店靠“拉人头”吃饭难生存 | |
- 2013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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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代曼) “现在特害怕十一到来,10月份一到,离我们关门恐怕不远了。”蓬莱一购物店经理王海松说道。旅游法要求不得安排游客购物,尤其是不得指定购物店,这势必给购物店带来强烈冲击。据了解,刚过9月,蓬莱已有部分依靠“拉人头”的购物店关门了。 以往很多游客在跟团旅游时,都经历过逛完景点还必须“游览”购物店的情况,有的团队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比景区还长。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规定严禁旅行社安排购物,9月11日,国家旅游局进行再次解读时指出,《旅游法》重点规范的是旅行社通过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非禁止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不少旅行社已在内部会议上下了“封杀令”,“十一绝对不带游客进购物店,不做出头鸟,不挨第一枪”。烟台永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东说,旅行社还出台了内部规定,“别说是拿回扣的购物店了,就是正常价格、面向普通市民的购物店,导游也一概不进。” 对于依赖旅行社、导游拉客的购物店来说,10月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王海松在蓬莱经营一家旅游购物店近10年。“之前合作的一些旅行社也提出暂时终止合作了,店里有100多个员工,近期可能要裁员了。”王海松说,蓬莱有十几家旅游购物店都是靠和旅行社、导游合作维持生存的。 据了解,9月份烟台有地区已经掀起了“闭店潮”。烟台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刘慧介绍,依靠导游拉客的购物店出售的商品一般价格虚高,商品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旅游法》一来,这样的购物店就没生存空间了,转型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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