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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制面临“考试” |
10月10-21日,菏泽市总工会将对全市企业进行考核 | |
- 2013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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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9月26日讯(记者 张建丽) 记者从菏泽市总工会获悉,近期将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审结果经劳动关系三方审核确认后进行表彰通报。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办法制定的百分制评分标准,对各县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评审。 各县区提前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关资料、文件提交至市工资集体考核小组,包括经本县区地税局盖章确认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费源底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报表。这部分考评分数占百分制的90分;召开现场交流会议,听取县区工作汇报,观看影视资料,现场查阅、交流资料,各县区派专人对各自资料进行现场讲解,这部分考评分数占百分制的10分。两项评分相加为县区工资集体协商整体工作成绩,评出一等奖和二等奖。 据介绍,10月10日以前为县区自查阶段,10月10日各县区上报考评资料至市总工会维权办公室,10月10日至10月20日为市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小组评分阶段,10月21日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评比交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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