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高青农商行配合高青县法院对一起故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老赖”行为采取了执法行动。 王某是高青县黑里寨镇王恒村农民,于2011年3月以联名担保的方式,借期一年。自2012年3月合同到期,仍有10万余元欠款尚未归还,同时王某违反合同,将购买客车擅自更换为货车。2012年9月县法院作出判决,责令限期归还本息,但其却长期规避执行。同时,王某还在邹平县城经营手机业务,并购买了轿车等物品。因此,高青农商行借助活动东风,配合县法院对这个“老赖”采取了突击行动。 9月份,高青农商行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围绕“早行动、抓落实,出重拳、抓典型”的原则,全力抓好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会战。截至9月22日,共传唤借款人和担保人71人次,行政拘留2人,冻结存款4万元,扣留车辆2部,清收法院联办不良贷款2笔5万元,带动清收台账外不良贷款3笔12万元。 (郑斌 荣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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