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救人这事,我和我的家人一直都没有声张。我们觉得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而且我也相信任何人处在我那种情况下,都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刁娜在表彰会上说,“后来因为别人说出了这件事,省内媒体进行了报道,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很多人自发地到医院来看我,或者打电话、发短信对我进行慰问,还有很多人为我捐款治腿。” 刁娜认为,好事经常做就会形成习惯。刁娜从小就接受长辈的教育和影响。在家里,她孝敬父母和公婆、与老公互敬互爱。在单位,她也与共事的几个小姐妹互帮互助。有同事缺钱了,她就主动借给她们;同事有事不能值班,她就替她们值。 “全国道德模范这个称谓是我一生的光荣,这次获奖经历也是我一生的财富。”刁娜说。 (刁娜获全国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 本报记者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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