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侯艳艳) 网友谎称在烟台做海鲜生意,引诱湖南女孩来烟台,女孩来烟后发现网友是传销组织成员,为向其报复,女孩报假警称自己被强奸。 “我被强奸了,你们赶紧来。”27日上午,白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立即赶到女子报案的宾馆。眼前的女子苗丽30岁,从现场情形看,她并没有被强奸。在民警追问下,苗丽交代了实情。她说,她在网上认识的网友老乡称自己在烟台做海货生意,十分赚钱,邀请她来烟台一起创业,苗丽来到烟台后才得知,该网友是通过拉人头赚钱。原来这个网友是做“传销”的。苗丽对民警说,自己没有被骗取钱财,报警谎称自己被人强奸,只希望民警“教训”一下这名网友。民警了解实情后,对该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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