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贾通洲) 27日,德州市工商局召开汽车“三包”新规培训会议。会上,全市72家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签署了履行“三包”责任承诺书,不履行者将计入经营者信用档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汽车消费纠纷呈现‘井喷’态势,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成为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德州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健介绍,自10月1日起,各级消保委组织要依据新的家用汽车“三包”责任规定调解处理汽车消费纠纷。对违反相关规定,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三包”义务,构成恶意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 德州市质监局质量科工作人员讲授家用汽车“三包”责任规定后,72家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发起倡议,将“三包”责任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听取用户意见,认真对待并规范受理消费者投诉。此外,在服务场所设立投诉站点,公开“三包”服务标准、客服人员姓名、投诉电话等信息。 此外,自10月8日至10月31日,德州市工商局、质监局、消保委面向全市汽车经销、维修行业公开招募消费纠纷服务3·15志愿者。要求志愿者具有三年以上汽车销售、维修管理服务经验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自9月9日起,我们就已经开始执行‘三包’新规了。”宝骏汽车有限公司负责理赔的冯姓工作人员说,“金九银十”是汽车销售旺季,因“三包”新规10月1日实施,曾出现过消费者持币观望的现象,为打消消费者顾虑,9月初部分4S店已经开始施行汽车“三包”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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