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史学森 马文奇) 国庆假期将至,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财、物流动频繁之机,伺机作案,非法牟利。 警方提醒要谨防四类经济犯罪活动:1、假币案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促销等活动产生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妇女和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2、票据诈骗案件。广大企业、商户经济交易活动频繁,票据极易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节日期间不法分子借机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4、合同诈骗案件。节日期间,以生活消费品为重点,厂家、商家之间的经济交往较平时活跃,紧俏商品、名优产品抢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订金或货款后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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