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决定投资的质量,滨州市环保局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传导到经济转型上来,力争在滨州市“黄蓝”战略实施和融入省会城市经济圈的关键时期为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今后的环评审批上,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将依法从严审批;对全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并做好跟踪服务。关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介机构,滨州市环保局将坚持企业自定、不得指定、鼓励招标、不得地方保护、一视同仁“五项”原则。 滨州市环保局一要抓减排,深度治污,腾出总量指标用于项目建设。二是调结构,淘汰落后,置换总量指标用于项目建设。三十强监管,促使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措施,节省总量用于项目建设。同时,环保局还将依法开展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 本报记者 王晓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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