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其中明确:拒绝给老幼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 拒给老幼让座将被赶下车,立这样明显不正当的法,竟还有不少支持者,让人看到了法治建设还需要更多的努力。这么多年来,“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观念的传播,并没有遏制住一些地方政府将道德问题法律化的亢奋冲动。 法律具有强制性,他们迷恋立法,迷恋的其实不是对法律的尊重,而是迷恋“强制”。而迷恋“强制”实际上迷恋的是权力,闲不住的权力之手总想强制干预每一个问题,而不给市场自治和道德自律留下空间。 比政府习惯将“道德问题法律化”的冲动更可怕的是,这种行为有强大的民意基础,民间很多人支持政府这么做,动辄呼吁立法惩罚不道德行为。所以,我们常看到小偷被示众时,不仅无人制止,甚至有人围着被示众的小偷打。嫌犯被游街时,会有很多人拍手称快。民间非理性、情绪化、反法律的思维,与官方热衷权力出手的习惯一拍即合,形成可怕的暴力。 真正的法治并不是什么事都找法律,而是意识到法律的边界,道德问题就应该交给道德裁决,用道德方式去解决,法律问题才应该纳入“法律帝国”。而眼中无法的人一个表现就是,什么事都诉诸立法。这种法,并不是真正的法律,实质是权力的乱用。(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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