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维
日前看到一则消息:市民马先生的妻子下班回家途中突遭横祸,一根线缆迎面袭来,缠住她的脖子并将其脸部抽伤,送到医院后缝了17针,治疗费已花了3000多元。可是,当马先生想讨个说法时,相关单位却均称“线缆不是我的”。 在路上好好走着没招谁惹谁,被突如其来的线缆割伤就够郁闷的了,现在线缆就在那儿放着,半个多月了可就是找不到责任人,真是无限郁闷再加上无限无奈。人心都是肉长的,这事放在谁身上心里都会想不通、不好受。 其实,电线杆上的线缆也就那么几家,不是这家的就是那家的。但是,就是这么几家,却都表示现场核查过了,肇事线缆不属于他们单位。是真核查了呢,还是在应付想逃避责任?都说线缆不是自己的,那线缆还能是天外来物?毫无疑问,这是有人在说谎。 近年来,线缆低垂或脱落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甚至给行人造成伤害的事情屡见不鲜。除一些突发因素外,主要原因:一是产权单位巡查维护不及时,不出问题不到场;二是对一些废弃的线缆不及时处理,造成因无人管理而频惹是非。这些说到底,还是责任心不强所致。 应该讲,对于那些无法预知的突发情况,只要相关单位及时承担责任、积极妥善处理,市民也是能够理解的。但对于一些明知是自己的责任和问题,还想方设法推脱责任的行为,市民自然是无法容忍,也不应该容忍。 无论从哪个方面说,相对于财大气粗的各大公司单位,受害的市民都是弱势群体。但就是这些看似八面威风的大公司,却不想、不敢对受害者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此这般,企业的责任心何在,公司的形象何在? 事实上,出了问题却找不到责任人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无盖井“吞人”、施工沟伤人等等。那么,这些“没人负责”的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负责?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建立明确、细致的责任认定机制,成立一个专门的责任认定机构。在事故发生后,认定机构应尽快协调并找出责任部门,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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