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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还有“四非”问题 |
突击检查3商家,查处2种违规保健品,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 | |
- 2013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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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郭增辉) 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突击检查3家经营保健品商家,查处违规保健品2个品种共6盒,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责令下架外包装不符合规定保健品20盒。 26日下午,市食药监局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突击检查,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机对大桥路、胜利南路、凤城西大街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大桥路上的某药店里,执法人员扣押两种产品功能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保健品,并对经营商家进行立案。随后,在胜利南路某视光中心内,执法人员发现其在没有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少量缓解视力疲劳的保健食品,考虑到数量较少,执法人员对其开出了监督意见书,责令产品停止经营。最后,在凤城西大街某药店内,保健食品专区内摆放外包装不符合规定保健产品20盒,执法人员对药店相关负责人进行口头教育后开出监督意见书一份,责令产品下架。 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专项行动以来,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检查,以莱芜汽车站周边、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柳家店社区为代表的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讲课”、“体验”为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等为重点品种,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以暗访、突击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形式结合的专题检查,对群众反应较为强烈的区域开展重点排查,执法人员通过暗访,获取违法宣传的相关证据,对违法产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对非法宣传一律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自行动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7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77份,责令下架59个品种200余盒产品。立案四起,罚没金额1.5万元。此次的突击检查为整个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扫尾行动。 为期近5个月的通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全面净化了莱芜市保健食品市场,提升了保健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查处2种违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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