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李钢)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往往存在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为此,济南市食药监局规定,为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从10月1日起在济南市辖区内举办保健食品会销,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对未按要求事前报告、擅自进行会销的,依《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济南市食药监局规定,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在注册地址举办会销,可以进行现场销售;在注册地址外举办会销,只能推介,不得进行现场销售。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在济南市辖区内举办会销。对报告频次和时间,济南市食药监局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