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旭松
国庆七天假期落下帷幕,不少港城市民选择了出游。可是本该是审美的休闲游,却成了不得不直面国人公德缺陷的“审丑”之旅。《旅游法》在国庆长假期间施行,目的不言而喻,很多人的眼光都盯着《旅游法》的效果,然而,尽管做了各方面的严格规定,但以往旅游中存在的陋习并没有在此次国庆长假中根除。 《旅游法》规定,景区的经营行为要规范,坚决杜绝“园中园”、“票中票”现象的发生。即便必须实行“园中园”、“票中票”,也要在景区门票和宣传中明确注明,以便消费者准确选择,而不是用“开门迎客、关门打狗”的方式欺骗消费者。然而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庐山1800元的票中票经央视报道后,为民众持续关注。 占据山头,各自收费。这其实是很多地方政府部门惯用的方法。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至少有27个省份制订的“十二五”规划都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第三产业中的领头产业。公共资源被过度消费,俨然成了当地部门的摇钱树。 景区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过度开发,损害了景区的核心文化价值,这也是全国不少景区共同面临的问题。景区资源的稀缺性和垄断性,不能成为地方政府部门谋利的工具。而缺乏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式,使一些景区急功近利。其结果就是,景区既得不到保护,也会伤害旅游市场。 还有,《旅游法》规定,对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不可谓不严厉,然而收效甚微,各大景区游客如织,工作人员对于乱刻乱画的行为实在是无可奈何。即便是通过罚款等严苛方式,依旧无法阻止国人刻下“到此一游”的冲动。 但凡在国内各景点游走的人,就会发现“到此一游”四字无处不在,形形色色的游客留下形形色色的字体,包办了楼阁庙宇和大山名川。刻字的心理各异,总而言之,无非是显现出自己曾到此游玩,游客倒是满足了虚荣之心,逞一时之快,但丑陋的刻字却损害了景点的美丽,人为的污点让景观黯然失色。 当然,最终的落脚点终归是游客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全民素质参差不齐的当下,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不失为治理游客乱写乱画行为的灵药。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文物和景点的保护和管理,能否给远道而来的游客提供一个情感宣泄的渠道,这也是旅游景点应该思考的问题。 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但是仅依靠一部《旅游法》难以根除顽疾,疏堵结合,宣传教育游客提高素质也是必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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