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7日讯(记者 刘振) 日前,德州市大运河申遗领导小组对运河申遗工程德城区二屯段、新湖街道段进行了竣工验收,标志着南运河遗产保护“可立即实施工程”德城段顺利完工。 据德城区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德州南运河工程建设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即不改变文物原状,保持文物及其人文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使文物保护与地方社会发展相协调。工程主要涉及河床岸坡整治、保护区环境整治、河堤整治、展示设施、主出入口场地整治等。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给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保护增添了一道新的“护身符”。大运河遗产有不可移动文物点有229处,其中德州有17处。大运河山东段6段河段、61个遗产点被列入“申遗”预备名单,重点区段维修保护、环境整治和古街区保护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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