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近日出台文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文件,有收费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全部按下限收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商登记条件放宽,实行“宽进严管”。
收费将按下限收取 各审批部门将重点围绕企业注册登记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对现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精简。凡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省内其他市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凡市县两级均有审批权限、国家和省无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一律下放到县(市)审批;凡长时间不发生业务的,一律暂停实施。 依照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目录,部门将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项收费逐项进行清理审查,凡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外地市已经取消的,坚决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实施行政许可一律不得收取手续费、证照工本费等任何费用;有收费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按下限收取。 同时,中介服务市场也将进行整顿,禁止行政机关指定中介组织,禁止机关人员在中介组织任职,禁止中介组织挂靠职能部门。 审批项目集中办理 根据通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暂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必须报本级政府批准,由部门(单位)设立专业大厅集中办理,加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纳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考核。 部门将对办理窗口100%授权,实行“一名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履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签印”的审批模式。 申报材料“瘦身”,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明显与审批无关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填报内容“格式化”,对需要提供申请报告(申请书)的,一律简化为“申请表”。对审批要件材料基本具备,其他材料暂时无法提供或存在失误的情况下,申请单位作出补齐材料的承诺后,审批部门要边受理边办理审批手续。 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现场踏勘、集体论证等特别程序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工商登记“宽进严管” 工商登记将被放宽,实行“宽进严管”。 工商等部门将放宽市场主体名称使用限制、简化住所登记证明和企业年检材料;改革企业经营范围登记,逐步推行商事登记制度,商事主体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商事主体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 企业注册登记,由市工商局窗口和商务局窗口牵头,将内、外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所有申报材料一单告知、压茬办理,部门办理行政审批的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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