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文件要求,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作为基层征管单位,市地税局泰山分局泰前所立足实际,未雨绸缪,五项措施确保做好“营改增”后的征管工作。 抓好政策变动衔接。认真组织学习、梳理“营改增”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局要求,对政策调整变化可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税源摸底调研,分析政策变动对企业发展、税收征管和经济结构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搞好宣传辅导培训。对内,加强业务培训,明确营改增具体范围、发票缴销相关内容,熟练掌握政策要领,确保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满意的解答;对外,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QQ群以及上门辅导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发票缴销清理要求、申报衔接等内容,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同时,密切关注舆情社情,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平稳过渡。 抓好基础数据管理。结合当前金三试点上线数据清理工作,对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使用管理,对税务登记、税种鉴定、发票管理、欠税、税收优惠数据等纳税人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清理和维护;加强对运输行业基础数据的管理,保证大集中信息管理系统基础征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户式电子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同步开展清票清税。根据移交国税部门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集中开展欠税催报、发票缴销、违章未结处理、纳税评估结案等各种清票清税工作。 加强后续管理。重点加强对混合销售、兼营业务纳税人的业务辅导工作,引导纳税人准确核算其不同的经营业务收入,准确申报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防止纳税人利用营改增时间节点,隐瞒实际收入、不缴税或少缴税等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营改增”纳税人解决退票、错票等问题。 肖江东 张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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