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蒋龙龙) 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2013年起,章丘市将对优秀企业加大奖励力度,获得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将直接奖励100万元。章丘市还将扶持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各镇(街道)和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完成1家新增规模企业任务,将被奖励5万元。 每年初,章丘市对年销售收入在500万—2000万元之间的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从中筛选100家发展前景广阔的小微企业,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库全面扶持,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章丘市还将加大“小进规”工作奖励力度,各镇(街道)和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完成1家新增规模企业任务,将被奖励5万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家新增规模企业,将被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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