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韩杰杰)为加强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潍坊日前出台《潍坊市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按办法,敞开式旅游船舶航行时,所有人员应穿救生衣。 随着潍坊沿海的开发,去海边游玩的游客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如雇用渔船、“三无船舶”出海垂钓等现象也有所增多。部分船舶存在船型小、船体老化,安全设施配备及船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加之海况复杂,存有渔船搁浅、进水和翻沉等隐患。为促进水上旅游业发展,保障游客、船员、船舶安全,潍坊日前出台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对在沿海、河流、水库、湖泊等通航水域航行、停泊的法定登记范围内旅游船舶进行规范。办法自今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按办法,旅游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是旅游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所属旅游船舶安全生产负责。旅游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办法特别指出,在公园、风景区内的旅游船舶,主管单位应落实旅游船舶、船员、游客定额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配备旅游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专门人员。 据悉,从事营运的旅游船舶应经国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同时配有符合规定且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旅游船舶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衣,敞开式旅游船舶在航行时,所有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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