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蓝娜娜 实习生 韩榕) 再过一个多月,岛城将进入供热季,居民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的时间截止到本月10日,还未来得及办理的市民应抓紧搭上“末班车”。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今冬供热进入最后一个多月的倒计时,各家供热企业的准备工作也全面展开。8日,记者了解到,包括热电集团、开源集团、泰能热电公司、浮山新区热力公司、高科热力公司等在内的各家主要供热企业目前均已陆续在多个片区进行充水试压工作,其余部分还未开展工作的小区也张贴了充水试压通知。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提前七日通知用户。在充水试压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看守。如果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漏水等异常情况,可立即拨打供热单位公布的供热站(换热站)服务和维修电话,由供热单位进行维修。 根据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恢复用热时一次性缴纳手续费50元。这就意味着如果还有市民想要恢复用热或者停止用热,需要抓紧时间办理。 据悉,之所以在10日停止办理恢复用热和停热手续,原因是10月10日之后,岛城集中供暖居民家中已陆续完成充水试压工作。此后申请恢复供热或停止用热,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对于分户控制的居民而言,如若办理停热,工作人员只需将户外控制阀门关闭即可,但对于非分户控制的用户,如若办理停热,工作人员则需断开暖气片与主管道的连接,操作麻烦,容易影响其他用户安全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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