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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二次加压电费该谁承担 |
新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应该由热力公司承担,热力公司称小区内部管网设备应由小区自己承担 | |
- 2013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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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杨青) 随着供暖日益受关注,本报开通“问暖热线3210021”,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在供暖方面遇到的问题。8日,滨城区绿洲小区马先生打来热线,对今冬供暖小区向部分用户收取二次加压电费提出质疑。 马先生家住位于黄河二路渤海七路的绿洲小区,不久前小区物业开始组织收取今冬取暖费,与往年不同的是,9月29日物业贴出了一份“关于今冬取暖,循环泵电费通知”,通知内容大概为小区5号、6号楼,8层及以上用户,整个取暖期供暖需要安装循环泵加压运转。循环泵运行共需电费约七万元,因此5号、6号楼8层及以上用户每户需预交电费4元/平方米,否则不收取其取暖费。 “通知里说,2012年冬季循环泵的电费是绿洲集团承担的,今年要取暖业主和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但是据我们了解新出的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供热二次加压的电费应该由热力公司承担,不该居民承担。”马先生说,自己和小区里很多用户都对今冬取暖突然多出的4元/平方米二次加压电费感到疑惑,“会不会是物业私自加收费用?” 随后,记者找到2013年新出台的《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供水、供热等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记者又联系到负责绿洲小区区域供暖的滨州鑫谊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由于部分小区楼层过高,供热管网过细等因素导致高楼层水压过小,为达到好的供热效果需要安装循环水泵进行二次加压。“各个小区情况不一样,循环水泵都是小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安装、维护的,一直以来小区内部供热管网及设备都是小区负责,热力公司并不帮其承担费用。”工作人员解释。 记者再次咨询滨州市燃热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并没有规定供热二次加压的电费是由热力公司承担,滨州市供暖采取不是直接到户的直通方式,而一直是热力公司只负责到小区换热站,至于小区内部管网、设备都是由小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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