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报警 9月18日,惠民县张某到公安局报警,称2012年9月1日,他通过中间人借给刘某194000元,约定12个月后还款付息,同时用刘某的房产证作抵押。2013年9月1日到期后,刘某夫妇失去联系,心存疑问的张某拿着刘某抵押的房产证到有关部门进行查询,结果鉴定为假证。 >>案件侦破 惠民县公安局接报后,特巡警大队民警积极摸排线索,9月30日将刘某列为网上逃犯,10月3日,民警发现了刘某在济南一带活动的线索,放弃节日休息时间,奔赴济南,经布控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刘某对涉嫌诈骗张某近2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2011年,刘某和别人搭伙做生意从担保公司借了10多万元钱,2012年8月到期后,担保公司多次找其还款。因为经营不善没钱,经别人提醒,刘某想到了办个假证作抵押,向别人借钱的“歪点子”。 “我记得当时和朋友一起吃完饭后,在一条马路上无意中看到一个办证的小广告。那几天我一直在为钱的事情犯愁,后来在一个朋友那里听说,他的一个熟人可以用房产证作抵押借到钱,于是我就想着办个假的房产证,先借到钱用到生意上,等着赚钱后再把借的钱换上。”刘某说道。随后,他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了办假证的人,在花了400元后,得到了自己需要的假房产证。 “拿到假证后的第三天,我就在朋友的陪同下找到了他的熟人,从他熟人那里前后共借了194000元。”刘某就这样归还了前期担保公司的10多万元借款本息。后来想做的生意没有做成,又开饭店,但是饭店的生意也不好,一直赔钱,自己平时开销也大,剩下的钱很快被花光了。刘某已被惠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忠才提醒 采访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真房产证所用纸张是印钞纸,可以像鉴别钞票一样采取用手抖动纸张的方法初步判断真伪,房产证内页采用防伪水印,放在太阳光或灯光下,可清晰地看见水印标志,伪造的房产证直接把水印印在纸张上面,质量粗糙、模糊不清,不放在灯光下也很明显。 建房注册号,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都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发证机关(盖章),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所盖印章均系机器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即发证机关盖章页有上下等宽、对称、左右等宽,对称的咖啡色花纹边框。花纹细腻、清晰;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
噵 本报记者 王忠才 本报通讯员 田晓剑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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