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郭增辉) 8日,记者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国庆节期间,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全市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证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组织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对旅游景点及车站、省道周边餐饮单位的巡查整顿,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在药品以及医疗器械方面,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商场、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地域的药店和诊所的检查,确保药品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50家,涉药单位510家,整改安全隐患350余处,销毁不合格食品100公斤,下架不规范保健食品14个品种104盒。 加大安全消费知识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发出国庆节饮食用药安全消费警示,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节日饮食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保健食品整治情况及注意事项,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加强节日值守。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调度节日食品药品市场情况,及时答复群众的咨询和投诉,随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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