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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设立基金会奖励见义勇为 |
市财政拨付400万元原始资金,专用账户募集基金2000余万元 | |
- 2013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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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0月8日讯(记者 张跃峰) 聊城市日前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大会上对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县(市)区、捐赠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据悉,基金会以聊城市财政拨付的400万元原始资金为基础,通过设立的见义勇为募捐专用账户,目前已募集基金2000余万元,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保障。 根据相关工作机制,见义勇为基金会代表社会各界管理和使用募捐资金,将建立“严格、规范、合法、透明”的运行机制,真正管好、用好基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认真遵守基金会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基金会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检查监督。 今后,基金会将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信息收集、宣传教育、表彰奖励等各项制度和机制,把表彰宣传见义勇为事迹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加大见义勇为人物事迹挖掘力度,对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对在一线、在基层、在平凡岗位涌现的“凡人义举”,及时给予褒奖,使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肯定,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聊城还将建立健全见义勇为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和安全保护机制,各级政法部门要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对打击报复见义勇为人员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建立完善医疗救护绿色通道,及时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和当地政府要及时妥善解决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要健全抚恤安置机制,积极协调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解决好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的评残和抚恤问题;对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要及时申报评烈,并解决好其家属子女的相关待遇。完善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定期走访制度,随时掌握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牺牲勇士家属子女的生活和思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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