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 长清区卫生局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思路,坚持以群众得实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价廉、质优、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群众次均费用明显降低。长清区采用分两步走的方式,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对区内15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区统一规划设置的362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统一配送、集中结算,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属性,制定了《卫生系统基层单位负责人考核任用管理实施意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试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每半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落实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总量控制,重新分类核定人员编制,共核定编制786个,在职人员704人。 多渠道补偿,为医改增添活力。加强管理培训,为基层强筋壮骨。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全面完成10处街镇卫生院的改造提升。村卫生室及人员纳入一体化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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