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高龄老人 享60元补贴
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具有潍坊市常住户籍,年龄在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60元高龄津贴。对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市级财政将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目前,奎文、高新等区已将高龄津贴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高龄生活津贴制度的建立,使全市24000余名老年人受益。 基础养老金 提高到60元
今年起,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市没有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普遍由55元提高到60元,奎文区和高新区达到80元,滨海区达到145元;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镇“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实现免费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 失独家庭扶助金 每人每月增300
自2013年7月起,潍坊对年满49周岁的失独计生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在生活照料、解决后顾之忧方面,将住房条件差、符合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条件的失独计生家庭父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将年满60周岁、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失独计生家庭父母,纳入五保范围;具有潍坊市户籍的失独计生家庭父母去世后,在本市殡仪馆办理火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建成150个 老年人服务机构
今年内,计划建成150个“日间照料、居家养老”老年人服务机构,免费为1000户居家养老困难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