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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弃用国Ⅰ车最高补贴一万八 |
11月起,青岛对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资金补助 | |
-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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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可到各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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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吕璐) 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底,提前淘汰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的车主将获得最低4000元,最高1.8万元的补贴。市民可以前往各区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10日上午,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1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对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资金补助。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给予相应的补助:属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新政实施前,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青岛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各有关区)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其中,各有关区财政供养单位及本办法实施后变更至各有关区的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 为促进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车型及使用年限,分阶段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淘汰的,给予4000至18000元的补助;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给予3200至14400元的补助。 各有关区环保、财政、商务等部门将在各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联合窗口,负责对本辖区内报废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的审验,并确定补助额度,对符合要求的,按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如果符合此类标准,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比如回收企业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市公安部门发放的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个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各区行政审批大厅联合窗口进行审验办理。 据了解,此补助政策实施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延伸阅读 黄标车低于国Ⅰ标准 提前淘汰补贴结束 本次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是自2011年以来青岛市第二次分阶段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5.2万辆。 2011年,市政府出台《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提前淘汰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柴油黄标车的车主给予800至18000元的补助,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车主积极响应,目前已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9011辆,发放补助资金7391.18万元。项政策已于今年上半年结束。 青岛市还持续推进对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的管制措施,到今年11月1日,青岛市限行区域将扩大到市区全域;除市区外,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主城区均已实现高污染黄标车限行。通过多种措施,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5.2万辆。 另外,通过多种措施的实施,减缓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剧的趋势,2012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首次实现大幅下降。
黄标车数量仅占一成 排污总量接近一半 当前,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过140万辆,且仍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 黄标车由于出厂时间较长,工艺技术落后,燃油消耗和维修保养成本较高,污染物排放量较大,2012年全市汽车保有量132.19万辆,其中黄标车约14.51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98%,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汽车排放总量的49.44%,黄标车数量所占比重虽然不到1/5,却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近一半,淘汰黄标车是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淘汰的主要是国Ⅰ排放标准柴油车,其中货车比较多,十几年的年限,车况比较差。所以鼓励车主提前淘汰,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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