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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冲了龙王庙”偷同事车被敲竹杠 |
两名偷车男子投案自首,失主被抓获刑 | |
-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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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刘素虹) 摩托车被偷后,周某发现窃贼是两名同事后,趁机敲诈每人给他一万多元私了。俩窃贼因拿不出那么多钱,无奈投案自首,周某随后被抓,获刑一年零八个月。 杨某和赵某同在胶南市王台镇一家汽配公司上班,因两人花钱都大手大脚,工资不够花,便想到偷摩托车卖钱的歪招。去年10月28日,两人携带扳手等工具,到王台镇某超市门口看到路边停着一辆黑色摩托车,两人便跑到摩托车跟前,杨某负责望风,赵某负责盗窃,不一会儿工夫,两人就将价值6000多元的摩托车盗走,骑回工作的汽配公司,停放在车棚里。 第二天早晨,丢了摩托车后很苦恼的周某到汽配公司上班时,发现自己丢的车竟然停放在公司的车棚里。周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经过多方打听,他得知摩托车是被同在汽配公司上班的杨某和赵某骑回来的。于是,周某找到并质问两人为什么要偷他的车,但是两个人起初什么也不肯说。后来,周某利用两人怕坐牢的心理,要挟两人写下悔过书,并要求每人交10200元钱,否则他就报警。 杨某、赵某很快写好了悔过书,但两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周某便让他俩回去想办法。杨某、赵某觉得被周某敲诈勒索很不甘心,也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是他俩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检举了周某敲诈勒索的罪行。民警根据两人提供的线索,经过摸排调查,很快将周某抓获。经审讯,周某对实施敲诈的事实供认不讳。“我当时只是觉得两人犯了罪肯定不敢声张,想趁机要点钱,一念之差犯下大错,我真是后悔透了。”周某对民警说。 日前,胶州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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