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路街道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辖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司法所牵头建立街道、社区、志愿者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辖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明确责任。明确街道司法活动的组织、宣传、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加大对法治文化财力投入,协调上级部门为辖区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整合资源。开展辖区单位法制宣传共建活动、开展社区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四是强化保障。健全街道、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将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促进辖区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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