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0日(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凤玉洁) 岱岳区一女子在同事感冒期间,谎称同事得了禽流感。这名同事一怒之下,要告该女子诽谤罪。近日,粥店司法所调解此案,涉事女子对同事道歉并表示会消除影响。 汪女士在岱岳区工作,前段时间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时,她正好感冒发烧。病情痊愈返回单位后,汪女士发现同事对自己的态度和眼神颇不友好,有些平时关系不错的,甚至有意回避。 最近,汪女士从别人口中得知,是同事肖某散布说“小汪患了禽流感,传染期还没有结束”。汪女士找肖某当面对质,肖某不承认自己有污蔑行为。 汪女士找到粥店司法所,司法人员认为此事完全可以化解,对汪女士进行了劝说。“肖某虽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但情节算不上严重。同在一个单位,还是大度包容些才好。”司法人员劝说。 安慰了小汪,司法所调解人员又找来肖某,对她说汪女士有医院的诊断病例,证实她患的只是普通感冒。 经调解,肖某向汪女士道歉,并表示一定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为小汪挽回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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