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周艳冰) 10日,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威海支行、威海银监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银联动”的八项规定》。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年内发生三次因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诈骗得逞的银行职员,取消年终奖金。 “八项规定”中,警方及银行对各营业厅实行包干制度,对案发较多的银行网点实行每日巡视制度,各网点实行“大堂首问、前台核查、保安巡查”防范机制。 一年内发生三次因没履行告知、客户没签字、客户拒绝签名而没有通知公安机关,致使诈骗得逞的银行职员,将被取消年终奖金。 各银行要在2013年底前在ATM机转账业务操作界面确认前,再增加一个提醒页面。 对在柜面和ATM机汇款、转账涉案金额全年超过100万的银行,市公安局将建议有关组织对该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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