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孙慧瑶 见习记者 唐宁 通讯员 赵飞飞 边梓龙) 9月27日,临淄区雪宫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了一名携带电动车电瓶的可疑男子高某,经盘查高某和查询电动车打码注册系统,证实该电瓶是高某盗窃来的。 9月27日14时10分许,临淄区雪宫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道路上巡逻。巡逻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车筐里带着一块电动车电瓶,见他形迹可疑,民警遂上前进行盘查。 该男子称电瓶是他父亲电动车上的,因为坏了,正要去修理。在民警询问过程中,临淄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临淄区安平小区发生电动车电瓶盗窃案。民警认为此人极为可疑,立即对电瓶上印有的号码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民警发现电瓶号码信息与该男子的父亲身份信息不符,于是民警将高某带至派出所继续调查。 在雪宫派出所,民警查询了电动车电瓶打码注册系统,由此找到并联系上了电瓶失主。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高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事实。雪宫派出所对高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据了解,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管理。3月下旬,电动自行车“实名制”管理在周村公安分局两个派出所进行试点。5月13日,在周村区全面推行。8月8日全市推广周村公安分局的经验,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服务措施。淄博公安民警不仅在派出所定点为电动车打码,还携带打码机进入商场、超市、社区、村庄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流动打码点为电动车打码。为了体现公安机关便民惠民原则,电动车实名登记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一律免费。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截至9月24日,淄博市已经有63万辆电动车进行了打码,上了“户口”。 推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服务后,由于车辆车架及电瓶处均有打码印号,使得车辆销赃难度增加,“盗窃者偷了不敢卖,贪便宜买了不敢用”,有效减少了盗窃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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