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2日讯(记者 李钢) 12日,我省召开眼科临床专业质控会,率先在全国发布山东省眼科临床专业质量控制手册,其中规定能进行准分子激光手术的机构必须是我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且规定了严格的手术适应症。 “准分子治近视、快捷而方便……”近年来,激光手术治疗近视眼等广告铺天盖地,其中不乏鱼目混珠。为防止这种新技术的“滥用”,我省还规定,准分子激光手术适应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年龄小于18岁的特殊病人,视具体情况也可手术,如存在明显的屈光参差,无法戴框架眼镜或者角膜接触镜,为防止弱视的发生,可以进行手术。 对于眼部患活动性炎症病变者,像急性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等,以及患圆锥角膜、暴露性角膜病变、广泛角膜新生血管、中重度干眼症等患者都不宜进行此项手术。此外,患者的期望不切实际,对视力要求高,思想顾虑大者也不适合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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