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王兵) 13日,记者从德州市司法局获悉,10月14日至18日,将统一发放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德州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本人凭有效证件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综合楼D417)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代领。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符合相关条件,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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