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祝国青) 一醉汉凌晨到某旅馆买酒,被老板朱某告知无酒可卖。不死心的姜某再次敲门买酒,惹火朱某。朱某推搡姜某,不料姜某意外摔倒,造成左脚脚腕骨折。12日,朱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9月22日凌晨,姜某喝完酒来到高区某旅馆,想要再买酒喝。旅馆老板朱某称已经没有酒,便关上门。姜某见老板不卖酒,敲击旅馆窗户,骂了老板几句便离开。 没多久,姜某再次回到旅馆,敲窗买酒,老板无应答,姜某便拨打旅馆电话,叫醒朱某。 朱某火了,打开门推了姜某一下并骂了他几句,便想关门回旅馆。姜某见朱某又要关门,他就死拉住旅馆大门不让关。朱某一气之下推了姜某一把,姜某没站稳,从一层台阶上摔倒,争执过后姜某离开。 10月26日,姜某感觉左脚腕疼痛,到医院检查得知,左脚脚腕骨折。经法医鉴定,姜某左脚伤势构成轻伤。姜某找到朱某,索要1.5万元医药费,朱某拒赔。无奈,姜某到涝台边防派出所报警。 1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朱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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