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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又添三家“洁”字号企业 |
目前淄川已有8家,年新增经济效益1829.99万元 | |
- 2013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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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韩冬颖 郗文娇) 淄川又有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年可新增经济效益1829.99万元。目前,淄川区已有8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所谓清洁生产审核,指的是按照一定程序,由企业自愿提出,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算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根据《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淄川区经信部门组织专家对淄川区宝山水泥厂、淄博浩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和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3家企业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60项,其中无/低费方案47项,中/高费方案13项,所有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成方案投资1203.17万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3家企业年可节电192.42万千瓦时、节水5.93万立方米、节煤3334.67吨,新增经济效益182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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