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院经营困难不利于养老服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无助于大多数人养老问题的解决。有条件的地方不妨把步子迈大些,在用地、税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民办养老机构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本报评论员 娄士强 6年前,济南投入200万元扶持19家托老所,推广社区养老。记者近日探访发现,公开地址可查的济南13家托老所中,仅剩一家还在坚持。民营老年公寓的日子也不好过,省城一民营老年公寓一年的盈利仅为5600元。 看到这样的消息,不禁为老人们的未来捏了一把汗。随着老龄社会的来临,如何实现“老有所养”,成了非常急迫的问题。能否把养老打造成可以持续创造效益的产业,能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劳动者投入到这个产业中,对养老问题如何解决有重要影响。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离不开产业化的力量,也离不开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前不久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则被写入了“指导思想”一栏。按照规划,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会照料和护理等服务将提供100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小企业则会组成养老服务产业群。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才能有效应对“未富先老”的局面。 作为一个面向市场的产业,养老服务业同样要受到市场规律的影响,能否吸引更多的资本和劳动力,决定了这个产业的发展前景。相比公立养老机构“一位难求”,民办机构缺少财政支持,成本居高不下,高额的费用难倒了很多老年人,而较低入住率又进一步提升了运营成本,形成恶性循环。不久前,本报记者采访了济南市的一所民营老年公寓,那里一年才盈利5600元。在经营困境中,民办养老机构要么关门改行,要么在惨淡经营中艰难维持。既然赚不到钱,对社会资本和劳动力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了,这不利于养老服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无助于大多数人养老问题的解决。 看来,光靠社会力量的单打独斗是不行的。从本报最近一段时间的调查中可以看到,仍在运行中的民办养老机构,都是依靠当地政府或社区给予的补贴,单靠从老人手中收取费用,能够回本就算不错了。可见,养老服务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离不开政府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的大力投入,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旅游等领域的互动,也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引导。另外,国家提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也给各地在经济上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 如今,通过产业化不断满足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有条件的地方不妨把步子迈得大些,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民办养老机构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也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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