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办案民警通过阵地控制,发现“军哥”生产的各种假冒名酒,通过某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而且发货间隔比较规律。 5月18日下午2点左右,这家物流公司内出现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将400余箱澳大利亚“拉克伦”原瓶进口葡萄酒运进了大院,男子填好发货单便匆匆离去。蹲候民警立刻对这批货物进行查验,并从发货单上获取发货人韩某某的相关信息。经抽样和询问物流公司人员,初步认定这批货均属假冒的原瓶进口葡萄酒。据工人描述,这家葡萄酒厂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有大量货物发往北京、成都、南京、宁波、青岛、山西等地。 警方判断送货人韩某某具有制售假酒的重大嫌疑,民警继续从外围调查其社会轨迹,最终认定韩某某是“军哥”的连襟,主要负责发货和组织生产;“军哥”的真实姓名叫张某某,是假酒生产销售的主谋,他的妻子王某某具体负责酒厂内的业务;这条制售假酒的脉络逐渐清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