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董惠)1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日,潍坊制定出台了门前三包新标准。新标准在2004年办法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管理主体、责任人、责任范围和内容。 据介绍,2004年,潍坊出台了《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但近十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该办法逐渐出现责任主体义务不明确、管理范围存在空白、责任区域不明晰等问题,部分规定缺乏可行性和约束力。根据要求,市政局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借鉴了泰安等地的经验,对该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定了现在的《潍坊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所谓“门前三包”,主要指责任单位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的“三包”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以及不履行管理责任的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而且新规在2004年办法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管理主体、责任人、责任范围和内容。 其中,为了增加可操作性,新规从六个方面明确了“门前三包”责任人。城镇道路、广场、过街天桥等公共区域和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集贸市场等由管理单位负责。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无责任人的其他地段和城市公用设施等,由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同时,由于2004年办法对“三包”范围划分未作具体规定,导致部分区域“门前三包”责任无法落实。新规针对这一问题,将责任区范围细分为三种类型。临街单位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车道路牙石,左右至毗邻单位。临街市场自市场口部中心点起至5米半径之内。施工现场自临街一侧施工围挡至道路中心线。 另外,进一步明确了冬季扫雪的标准和时限。白天降雪要在雪停后一小时内清扫完毕,夜间降雪要在次日早上十点前清扫完毕,不能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化带边和树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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