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路街道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街道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司法所负责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社区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明确责任。明确街道社区司法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加大对法治文化财力投入,协调上级部门为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整合资源。建立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演出队伍,扶持民间组织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四是强化保障。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将法治文化建设的情况列入年度责任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目标、平安建设目标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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