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4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吕黛婷) 14日,记者从泰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泰山区检察院批捕的砸车盗窃案件就有9起,而去年全年都没有此类案件发生。 从9月13日到17日,泰城警方连续4天接到车辆被砸财物被盗的报警,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并被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据统计,今年以来,仅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报捕的砸车盗窃案件就有9起,而2012年全年都没类似案件发生。 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此类案件的检察官介绍,砸车窗盗窃案一般发生在就餐和娱乐的黄金时间,主要集中在12时到14时和17时至次日3时。 据多名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的作案目标明确,专挑“无警报”的汽车下手。从缴获的作案工具来看,砸窗窃贼使用的工具可谓五花八门。很多车主以为把贵重物品放进后备厢就“万事大吉”了,但犯罪分子只要砸开车窗,就能轻易通过车内按钮打开后备厢。 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安装高性能的安全装置及报警器;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财物,如果实在不想带在身上,下车时要遮盖一下;家里的钥匙和身份证等物也绝不能放在车里。如从银行等金融部门取出大量现金,上下车时要特别留心附近可疑人,离开时应将现金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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