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刘涛) 近日,滨州印象江南小区的车位以单价1.5万元出售给业主。业主对此颇有顾虑:“车位的使用权如何保障?相关部门承不承认?“小区业委会主任周银华表示,车位建设及定价都是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只要业主交上1.5万元,就能享有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与房屋产权证同步。 位于黄河一路渤海十八路的印象江南小区,内部还在进行道路建设改造,主干道已经铺上了沥青。一些崭新的停车位上已有车辆停放。然而,就是这些车位,却引来部分居民质疑。王先生本打算要买一个车位,但考虑再三,还是不敢买。“车位是在原有绿化带上建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王先生心存疑问,这也是他不敢购买的主要原因。 周银华表示,今年9月初,小区开始进行道路车位的建设改造,此前曾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征得多数代表同意后,才进行施工,具有合法性。目前,小区建设了151个车位,绝大多数都是对原有旧车位的升级改造,“只有2号楼前的新建车位占用了一些绿化带,但该绿化带已被业主破坏。” 到底印象江南小区的新建车位合不合规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一名孙姓负责人表示,新建车位要经规划允许并在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建设、经营车库或立体停车设施。“如果新建车位破坏了绿化带,需向我们报告,经过许可后才能执行,否则不合规定。但如果是对原有旧车位的升级改造,可以不向我们报告。“该负责人说,目前印象江南小区建设车位一事,还没有人向他们汇报。 另一名刘姓业主最近刚买了车位,但还是顾虑重重。“我交了一万五,业委会只给了一张白条,上面也没公章,我买的车位如何保障?”周银华表示,今年8月份,小区业委会刚刚成立,目前,所有备案材料只等审批,审批完成后,业委会才会有公章。这一点,也得到了马坊社区书记的证实。“等拥有公章后,小区业委会将立即召集已购买车位业主,重新签订一个《车位使用协议书》,以保证认购人的使用权,但不准私自买卖。”记者从协议书的草稿中看到,“本协议认购人拥有购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与产权证同步。” 滨州市房管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小区的车位都是有偿服务。该小区进行的车位建设以及车位定价都符合规定,但针对认购人对车位使用期限是否与房屋产权证同步,却没有明文规定,“建议业委会与业主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两三年一变。”同时,该名工作人员还对上交车位费的使用作出了解释:车位场地使用费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执行,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周银华表示,他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处理小区车位场地使用费,并一年公示两次,接受业主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