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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帮人办事骗财物19万 |
警方提醒,遇到声称能帮办上学、找工作的“能人”一定要多个心眼 | |
- 2013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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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0月14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牛广印) 11日,滕州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在受害人的指认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自6月份以来,安排子女工作、升学,办理贷款等事件为由,诈骗他人财物达19万余元。目前,张某已被刑拘。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42岁,是山东滕州人。她从今年6月份开始,就以不同的身份和理由,骗取财物共计19万余元。今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能给当事人张某某的儿子办理进某企业工作为由,骗取当事人现金73500元。7月份,张某以能让当事人丁某的孩子到某事业单位上班,并成为正式员工为由,骗取丁某现金50000元。尝到甜头之后,张某在7月份疯狂作案,声称自己有背景人脉广,骗取更多人的信任。7月19日,她以能为赵某的孩子办理上学为由,骗取赵某现金40000元。同月26日,又以能给王某办理贷款为由,骗取当事人现金15000元。9月1日,张某故技重施,以能给宗某办理贷款为由,骗取宗某现金12000元。 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张某利用人的侥幸和投机心理,骗取财物高达19万元。而当事人发觉被骗后,都进行了报案。 滕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原来张某借钱转手贷款给别人,办理民间借贷以赚取中间利润。最近,借钱人资金出现问题,张某也面临着还款的窘境。于是,张某想到了利用自己的人脉,以给人找工作、办理上学、办理贷款等为由,收取“活动经费”,骗人钱财。 同时办案民警提醒市民,不要轻信别人,对于声称手有名额,能办升学、贷款,找好工作的“能人”,市民一定多个心眼,不再上当受骗。而市民自己办事时一定要按照正常程序,不要存有投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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