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降了采暖费未变,济南市物价局回应称供热企业仍亏损 |
光说成本高,为啥不晒晒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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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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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0月15日讯(见习记者 徐瀚云 记者 孟敏) 15日下午,针对市民反映煤炭价格降低但是取暖费始终不见下调的情况,济南市物价局从煤炭价格变化、供热企业生产成本和价格管理机制方面做出了回应,由于供热成本仍高于供暖价格,所以采暖费没有降。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质疑,供热成本与价格确实是倒挂的,但所谓供热成本不应只是企业和政府的一面之词。 据悉,济南市现行的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6.7元,这个价格是2008年确定的,当时标煤平均价格(不含税)为777.21元/吨,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为31.63元,综合其他城市平衡价格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确定为每平方米26.70元,亏损4.93元。 与2008年煤炭价格相比,虽然2009年煤炭价格每吨下降了52.39元,但2010年至2012年煤炭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而供热收费始终未作调整,维持在2008年的价格水平上。2013年以来,煤炭价格逐月降低,到8月份下降至635.09元/吨,但较2008年价格调整时,每吨下降了56.41元,下降幅度仅为7.25%。 如果只考虑煤炭降价因素,按现行煤价计算,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下降3.07元,由2008年定价成本31.63元/平方米降至28.56元/平方米,仍高于现行26.70元/平方米的供暖价格。另外五年来,供热企业用水、用电等价格及人员工资上涨,环保除尘、脱硫、脱硝投入,加大了供热成本,供热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 针对物价部门的回应,市民刘先生建议,“都说在亏损,可是具体如何亏损谁也不了解。把热企的账本晒一晒,什么原因导致热企亏损就一目了然了。今年虽然赶不上调价,但是至少能为明年做好铺垫。” 业内人士也指出,供热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关于成本与价格的倒挂程度是否合理,公众或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此外,供热企业每年都会获得一定的政府财政补贴,这部分数额及占热企成本的比重也应该公之于众。 枣庄供热:煤价下调未节约成本 9月份以来,枣庄市集体供暖的小区内都陆续张贴了《供热收费通知》,从9月23日开始收费,民用每平方米的供热价格为19.2元,收费标准和去年维持不变。13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今冬取暖费不变,引起广大市民的不满。 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办公室主任于威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枣庄市就大面积使用热水供暖,全市72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只有不到一百万平方米还是使用锅炉烧煤炭供暖,煤炭价格的下降并没有给热力公司带来任何节约成本的空间。 本报记者 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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