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问暖热线”96706123开通第二天,本报陆续接到多名市民反映的供暖问题。济南热力和济南热电的客服人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答复。 本报记者 蒋龙龙
长安欣苑小区 施工完毕可供暖 市民李女士:旅游路21442号长安欣苑小区今年能否供暖? 济南热力答复:长安欣苑小区已与我公司签订开户协议,待该处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可签订用热协议予以供暖。 取暖费交纳 最晚到11月15日 市民方先生:取暖费收到什么时候?滞纳金按什么标准收取? 济南热电答复:济南热电缴费时间自9月起至11月15日止,逾期自11月16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额3‰的滞纳金。 具备分户控制 单户可以报停 市民孙女士:玉函路18号想报停,怎么办理? 济南热电答复:经落实,该用户属单位收费用户,若用户符合报停条件(根据济价格字2008[115]号文件中的规定:居民用热报停应具备的条件其中一条为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需在供暖前向其单位提出报停申请。 设计安装存缺陷 导致暖气不热 市民李女士:家在无影山新村6区11号楼,暖气从去年来一直不热,望关注。 济南热电答复:经落实,由于此用户室内用热设施设计安装存在缺陷,造成用户家中暖气在上一采暖季时一半热一半不热。工作人员已与用户联系,待本采暖季观察供热效果,如仍欠佳,工作人员会上门查看处理。 化肥厂宿舍 尚未办理开户 市民余先生:济南化肥厂宿舍之前供暖不正常,至今未交取暖费,今年会不会供暖? 济南热力答复:济南化肥厂宿舍属济钢余热供热片区,原属于自备锅炉房供热,今年已向我公司递交开户申请,但尚未办理开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