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李园园) 继喜乐酒店南地块住宅房屋征收后,非住宅房屋也启动征收,签约期限在10月22日-11月20日。 据了解,喜乐酒店南地块非住宅房屋征收范围为桑园路47号、环山路48号、环山路52号(规划保留建筑除外)。根据《喜乐酒店南地块非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本区域非住宅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就地回迁安置。在签约期限内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交房先后顺序选择最相近价值区位的安置房。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房证建筑面积奖励100元/㎡计发,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逾期取消签约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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