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7日讯(记者 张璐)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环卫工人工资今后将普涨10%左右,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温补贴等也将全面落实。这是环卫节(10月26日)来临前,我省环卫工人领到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17日,省住建厅、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等部门共同举行了全省环卫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我省环卫行业月最低工资将在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增加后我省环卫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518元、1342元、1188元。执行月最低工资1518元的区域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等城市的主要市区(县)。执行月最低工资1342元的区域包括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等城市所辖的部分区(县),以及枣庄、济宁、日照、临沂、滨州等市的部分或所有市区(县)。德州、聊城、菏泽等城市的部分或所有市区(县)执行月最低工资1188元。 此外,协议内容还包括,环卫工人每年享受一次不低于400元的健康检查;工作满两年的环卫工人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不低于200元的所在城市建设成就和景观参观;6、7、8、9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将落实每人每月120元高温补贴;为环卫工人办理“五险一金”和建设环卫公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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