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恶语禁陋习 孙宝庆(芝罘区)
芝罘区一小区居民楼经常有居民随手把垃圾丢在楼洞口旁边。还有的居民从楼上扔垃圾,把原本清洁的楼下场地弄得污渍斑斑,引发邻居们的反感和不满。有人一气之下,亮出了这样的警告:是人都把垃圾送进垃圾箱,不是人的才把垃圾倒在楼洞口。 对这种不讲公德不讲文明的行为,表达愤怒并予以谴责是完全应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恶治恶用诅咒的语言来制止,却有失妥当。 第一,有碍观瞻。像这样的警告,不要说外地人看了,就是我们烟台人看了也不会顺眼舒心的。 其二,出恶语禁止乱扔垃圾,这同样也是一种陋习,也是不文明的表现,这样做也影响到自己的美好形象。 其三,以恶治恶,还可能导致邻里间的不和睦,不利于社会和谐。 文明的行为需要培养,去掉陋习需要教育。我们要用高尚的道德行动感化他们,即使需要警示,用语也应该温馨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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