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张永斌) 五莲县人社局发布公告称,五莲县籍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计划招募30名大学生。 此次招募范围为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毕业生。以上人员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8日-20日到五莲县人社局一楼16号窗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笔试结束后,还将经过面试、体检、聘用、选岗、公示等程序。 试用期3个月,并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岗期间月工资不低于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每月1220元,其中乡镇承担30%,其余70%由县人社局进行补贴)。同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人社局实行全额补贴。 高校毕业生从事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进行自谋职业再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时间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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