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张强) 山西的游客刘女士近日慕名来日照旅游,在东港区一宾馆住宿时,恰逢暴雨,房间墙体裂纹导致漏雨,刘女士的照相机、手机、衣服全被淋湿了。 刘女士23日来日照旅行,住在东港区的一家宾馆。办理完住宿手续后,刘女士就把衣服、照相机和手机放在宾馆房间的桌子上出去吃饭了。当天正赶上日照下暴雨,刘女士吃完饭后回到宾馆发现停电,随后她又发现,她的手机相机都被水淋湿了。 刘女士找到宾馆负责人要求宾馆给予赔偿。宾馆只答应给维修相机和手机。后来手机修好,但手机里面的资料全都丢失了;照相机没有维修好,宾馆同意给予1000元的赔偿。 刘女士称,自己当时购买的相机花费2500元,要求宾馆给予1700元的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刘女士遂投诉到东港消协。 东港消协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到宾馆了解情况,得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但宾馆负责人认为刘女士的相机不值那么多钱,而且刘女士也不能提供购买发票。 东港消协工作人员走访了日照市的各大商场,调查了刘女士相机的价格是在1600元到1800元之间。 最终,东港消协工作人员与刘女士和宾馆方面协商后,宾馆方面同意赔偿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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